党务动态

无锡太湖护理学院第八总支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2015-12-01 阅读:

为认真落实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锡组发〔2015〕49号)文件精神,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现制定《无锡太湖护理学院第八总支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先进党总支建设工程提供组织保障。

以党总支为单位,采用“二查”(党总支自查、校党委审查)办法,在前期摸排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党员队伍底数,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程序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总支负责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组织实施并作出安排。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

主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专题培训3个环节。

1.制定工作方案。各党总支要根据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等,于11月20日前报经校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建工作队伍。党总支参照党委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11月20日前,要完成工作队伍组建。

3.开展专题培训。党总支人员接受校党委集中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11月中旬—12月底)

主要包括党总支自查、校党委审查2个环节。

1.党总支自查。对照前期摸排梳理情况,各党总支要对党员队伍的组织关系情况作全面自查,并于12月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小结报校党委。党总支在自查过程中要以适当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要特别注意留存前期查找证据和相关记录,以备处置参考和查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对照花名册、数据库比查。对照党员花名册、党员信息资料、前期党员排查信息资料、党费交纳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转接组织关系情况等,逐人比对核查,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每名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完善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

二是采取各种方式联系追查。对有联系方式的流动、“空挂”党员,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并指导帮助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是开展走访了解调查。对无联系方式的流动、“空挂”党员,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其亲朋、邻居、居住地村(社区)、原工作单位等有关联的人员或单位,了解去向及联系方式,对其中能取得联系的,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联系,并指导帮助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是通过相关部门协查。对无联系方式,通过走访调查也不能取得联系的,由组织人事处利用其专业优势和相关信息平台查找,对于其中能够查找到的,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联系,并指导帮助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总支要创新方法、多方查找,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查找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对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党员(随子女在外地生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出国(境)等类型),要根据情况分类排查、登记造册、理顺关系,为全面规范组织生活打好基础;经全力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的,作为拟处理处置对象。

2.校党委审查。无锡太湖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小组要逐一到各党总支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六看”:一查工作推进情况,看思想发动是否充分、党员群众是否普遍知晓,看工作力量是否配置到位、工作措施是否务实有效;二查底数排查情况,看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全面掌握、组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看“流动”、“空挂”、“失联”党员数量、现状、去向是否全面掌握。三查拟处置建议情况,看对“问题”党员思想引导、教育帮扶是否到位,看对流动党员规范组织生活建议措施是否有效,对空挂党员组织关系理顺是否有明确合理建议,对失联党员查找措施是否全面,证据是否充分。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小组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工作小组和党总支理顺组织关系,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我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核查工作要与支部自查有效衔接,全程参与、靠前指导,确保自查、核查质量及序时进度。校党委将逐一听取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对“失联”党员坚持一案一审、逐一过堂,帮助基层党组织分析情况,作出评价,完善对策。此项工作需在12月20 日前完成,校党委将排查工作情况报告上报无锡市委组织部。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1月—3月下旬)

主要包括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2个环节。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党总支要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2.稳妥处理“失联”党员。党总支要将“失联”党员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关于“失联”党员处置意见的专题汇报,于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校党委,由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提出处置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4月上旬开始)

主要包括检查总结、建章立制2个环节。

1.检查总结。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党总支要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进行总结。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去联系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因等作出分析;对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形成综合报告,报校党委。此项工作需在4月8日前完成。

2.建章立制。第八总支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党员积分制考核、畅通党员转出等文件,巩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成果,构建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搞好动员部署,抓好业务培训,有力有序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之前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2.把握政策,精准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加强沟通,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所有政策统一由市委组织部文件进行解释。

 3.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党员档案要及时准确录入党员信息库。同时,要把排查与健全党员转出机制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引导、规范,对极少数经教育挽救仍无悔改表现的党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置。